劳动合同上写明甲方不同意乙方主动加班,是否
打卡记录仍可作为加班证据。依据《劳动法》等相关规定,考勤表、打卡记录等均可作为证明加班时间的证据。若劳动合同虽写明不同意主动加班,但实际发生加班且有打卡记录,该记录仍具法律效力。不及时处理可能导致员工权益受损,如加班费未支付等,引发劳动争议。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处理此类问题,常见方式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首先尝试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调解;调解无果则可提起劳动仲裁;仲裁不服时,可诉诸法院。选择方式时,应考虑效率、成本及自身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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