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货物保管费,法律上有什么收取依据?
保管费的计算方法:1、普通货物自承运人发出到货通知之日起免费保管3日;2、分批到达的普通货物的免费保管期从通知提取最后一批货物的次日起计算;3、超过免费保管期的货物每天每公斤收取保管费0.10元,保管期不满意意意意1日按1每日计算;4、每份货运单最低保管费为人民币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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